近日,学校印发《关于表彰2017年度“诚信自强之星”的决定》,我们工商13-1班赵梅艳同学荣获“诚信自强之星”荣誉称号。
赵梅艳同学幼年父亲不幸去世,母亲依靠外出打工的微薄收入养育了她们姐妹3人。该生入校以来,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,学习努力,成绩优秀,曾荣获国家奖助金、学校奖学金等多项荣誉。该生生活简朴,性格开朗,通过申请助学贷款交齐学费,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勤工助学,通过自己辛勤劳动和所获得的奖助金提前归还了所有贷款。
国家助学贷款使赵梅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了人生梦想,国家的信任使他们感到了榜样的力量,也赋予他们人生的最大财富----诚实守信。希望全体接受贷款资助的毕业生,以赵梅艳同学为榜样,饮水思泉,按时还贷,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,珍爱个人信用记录。